長期遭家暴 妻殺夫無保釋放

細故爭吵被軟禁 不堪飢餓憤行兇 地院認王女坦承犯行 無串滅證之虞駁聲押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十六日驚傳殺夫命案,卅二歲的王姓女子不堪長期遭丈夫陳男家暴,十六日清晨趁丈夫睡夢中以菜刀將其刺殺致死。警方將王女依殺人罪嫌送辦,檢方當晚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地院十七日表示,王女已坦承全部涉案事實,無串、滅證之虞,已將王女無保釋放,候傳調查。

台南地院表示,王女所涉殺人罪為本刑五年以上重罪,然而王女已坦承全部涉案事實。相關證人與證據亦已經警、檢蒐證,檢方也未明確指出王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具體事實,無事實、理由認王女有串、滅證之虞,訊後認無羈押必要,已將王女無保釋放。

王女與丈夫相差七歲,兩人育有一子,根據社會局紀錄,陳男曾於一0四、一0九年間遭通報言語衝突,警方也曾介入協助,但並無申請保護令。

本月十二日,王女與陳男因細故發生爭吵,陳男恐嚇並軟禁王女,直到十六日凌晨王女不堪飢餓想要出房門弄消夜,但惟恐引發丈夫怒火,長期隱忍家暴的委屈、憤怒爆發,憤而以熱水澆淋並以菜刀刺殺丈夫。

陳男睡夢中遇刺慌忙逃出家門,將右胸水果刀拔出後一面呼救一面逃命,大樓主委聽聞立即報警,救護人員到場也隨即將陳男送往成大醫院急救,然而陳男要害受創經急救仍傷重不治。

留在現場的王女也隨即被警方帶回,兩人的兒子則交由社會局安置。王女於訊後被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同日檢方認為王女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台南地院十六日晚間訊後認無羈押必要,以將王女無保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