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亡妻遺產 女婿判還岳家132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吳姓男子指控同性戀的女婿騙婚,還與其他男子通姦,並領走女兒癌逝後的相關勞保及勞退給付等,告上法院請求悉數返還二百卅二萬餘元,女婿則否認騙婚、通姦並稱自己是雙性戀等。法官依證人的證詞判決女婿必須返還岳家該繼承的一百卅二萬元。

吳男指控,長女經相親於二0一八年六月結婚,婚後才發現女婿是同性戀者,並求證詢問公婆和大姑,均遭否認,甚至公婆還逼長女做人工受孕並於二0二一年一月懷上龍鳳胎,同年六月長女卻咳嗽不止發現癌末過世,來不及把孩子生下來。

他說,女婿騙婚又於拋棄繼承後還領走女兒死後的二百多萬勞保給付及保險金,未守承諾用這筆錢顧照顧岳父母,當然要返還。

法官傳證人,即死者的閨蜜證實,女婿在喪事現場跪著向岳父說「爸爸,對不起,我沒有照顧好她,以後,我會代替她來照顧您與媽媽…」,女婿並向法院具狀拋棄繼承,卻未依諾把死者勞保及勞退金交付給岳家。

最後,法官認為女婿騙婚一事無法證實,但死者留下遺產,岳家該繼承的錢要返還,經法院計算女婿需歸還總金額為一百卅二萬元,由於岳母在訴訟中死亡,女婿要還的這筆錢,由岳父和小姨子共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