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安平區近日發生1家超商內多件包裹離奇失蹤案,經南市警4分局調查,發現黃嫌涉以假訂貨方式訂購高單價3C產品,待貨品到貨後,再至超商以購買紙箱為由,趁店員忙碌之際,伺機將貨品挾帶而出,1日下午在黃嫌租屋處將其查獲,並依竊盜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安平區近日發生1家超商有多件電商通路包裹到店後不翼而飛,且未收到貨款,也沒有退貨紀錄,懷疑可能遭竊,因而向警4分局報案。警4分局發現,該批「失蹤」包裹,雖分屬不同人名訂貨,但卻同為高單價的3C產品,經比對監視影像,發現1名年約30-40歲的男性,於店內假藉寄貨名義,向店員購買紙箱,趁店員進入儲藏室內忙得不可開交之際,趁機將架上待領包裹藏匿在其所攜帶的紙箱內,藉由紙箱擋住包裹之方式避開店員視線,若無其事離開。
警方以車追人,發現涉案車輛,竟係以他人名義租賃,藉以避免身分曝光,經清查後,鎖定一名黃姓竊盜慣犯(76年次)涉有重嫌,後循線發現黃嫌作案車輛,1日下午1時許,見時機成熟,於黃嫌於安平租屋處準備外出之際一擁而上,大聲喝斥「包裹勒!?」,黃嫌自知法網恢恢,當場坦承犯行不諱,遭警函送。
警4分局指出,黃嫌為躲避查緝,利用不同假名、行動電話號碼向電商訂貨,並以採「貨到付款」方式取貨,俟貨物到達超商後,觀察貨品擺放位置,趁店員忙碌之際,以紙箱掩護摸走貨品,由於超商取貨具有數日等待期,而後因「未領」需點還時,才會發現貨品遺失並進而發現遭竊,由於黃嫌先前也以同樣手法犯案多次,警4四分局呼籲受害電商及超商業者若遇有類似案況,可電(06)2954116警4分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