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小說家楚門·卡波提的怪癖

■Ali

楚門·卡波提(Truman Garcia Capote 1924年9月30日至1984年8月25日)是一位美國知名小說家,短篇小說家和劇作家,著有多部經典文學作品,包括中篇小說《第凡內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與《冷血In Cold Blood》,後來前者被好萊塢改編成由奧黛麗·赫本主演的好萊塢經典電影。而在《冷血》一書中,楚門·卡波提則開創了「真實罪行」類紀實文學,被公認是大眾文化的里程碑。

楚門·卡波提自認:「我11歲左右就開始認真地寫作。我可以說,就像其他孩子一樣回家練習小提琴,或鋼琴之類的東西,我以前每天放學回家,我會锪三小時在寫作這工作上,我真的被寫作迷住了。」楚門·卡波提小時候就被列為「孤獨的孩子」,甚至在他進入正規學校之前,他就用這種孤獨感(連同他明顯的聰明才智)來告訴自己如何讀書和寫作。到了11歲時,他已經在寫自己的第一個短篇小說了,他甚至聲稱自己可以回憶起她和別人每次談話時的95%內容,這真是一項很不平凡的記憶力,有人讀這本正常長度的小說時,大約只花大約兩個小時的時間,可見他的文字魅力。楚門·卡波提利用自己對這種語言上的痴迷與擅長,他寫完了兩部傑作,一部是短篇小說《第凡內早餐》和一部《冷血》的小說。

不過學校似乎不吸引楚門·卡波提,所以,他在17歲時就退出了職業生涯學校,並搬到了紐約市。他甚至公開說:

「我下定決心,永遠不要光站在大學教室里。我覺得要麼是作家,要麼不是作家,就是沒有教授那些東西可以阻止我寫作。」

楚門·卡波提曾在《紐約客The New Yorker》中擔任過一段時間的抄寫員,但因冒犯了當時的大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 Frost),他抱怨楚門·卡波提的態度問題,然後楚門·卡波提最終被解僱了。那時,他在文藝圈還沒那麼大名氣。

楚門·卡波提在寫作上有自己的趣事,還有迷信的怪癖,他自己都承認:「是啊,我的確是有些迷信,別人都稱它是一種怪癖。如果我房間裡的電話號碼的數字,如果是不吉利的數字十三,我就不待在房間哩,或把電話號碼換掉,就算我在外面住的酒店也一樣,我一定不會接受這種酒店房間。還有,在房間裡我也不會容忍自己不喜歡的花出現。我抽菸,但也不能容忍在同一煙灰缸中放了超過三個煙頭,如果抽太多菸而製造出太多菸頭了,就會把多出來的菸頭塞進自己的外套口袋裡帶走。更不會在有兩個修女的地方旅行。絕對不會在星期五開工寫作,或結束一段文字也不行,或做任何事情。這就是我的習慣,看起來無休無盡,我不想做的事情就不會去做。」

據說,楚門·卡波提喜歡收集自己的畫像。

據說,它後蘭染上毒品和酗酒,最後死於多種藥物中毒的肝病併發靜脈炎。

但是,楚門·卡波提的文字被視為無可挑剔,也留下無數經典佳句,比如:

“某些聚光燈會破壞女孩的膚色。Certain shades of limelight wreck a girl’s complexion.”

“我寧願得癌症,也不願擁有不誠實的心。I’d rather have cancer than a dishonest heart”

“所有文學都是八卦。All literature is gossip.”

“那不是寫作,是打字。That’s not writing, that’s typing.”

“失敗是成功的調味品。Failure is the condiment that gives success its flavor.”

“寫作具有透視法則,像繪畫或音樂一樣,具有明暗變化的規律。如果你天生就了結其中奧妙,那就很好。如果沒有,請多學習,然後重新安排檢視寫作規則以完全適應自己。Writing has laws of perspective, of light and shade, just as painting does, or music. If you are born knowing them, fine. If not, learn them. Then earrange the rules to suit your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