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長照2.0邁入第6年,花蓮縣失智服務涵蓋率高居全國第2名,縣府更推出失智症團體家屋服務,失智症者個案在被服務前需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且具行動能力,提供一種類似小家庭的照顧模式,以單元式的照顧,每1單元最多照顧9人,現況有2單元,1名照顧服務員最多照顧3位失智長者,24小時貼心照顧,減輕家屬照顧壓力。
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失智症團體家屋收托對象為醫師診斷中度失智長輩為主,有別於一般長照機構的照顧方式,家屋的空間規劃猶如一般家庭,有共用的客廳、餐廳、廚房、廁所,及屬於長者的個人臥室、廁所,提供小規模生活環境家庭化及照顧服務個別化的服務模式。照服員會視長者的自理功能,提供餐飲、進食、如廁或日常生活協助,幫助失智症長輩安心地在家屋內正常的生活。
朱家祥指出,團體家屋提供失智長者24小時照顧,依失智程度每月自費約3.5萬,若符合50歲以上長照補助對象,政府每月可補助中度失智者一般戶7千、中低9千、低收1萬元,另針對重度失智者則補助一般戶1萬2600元、中低1萬6200元、低收1萬8千元。
花蓮縣50歲以上失智人口約4500多人,確診人數約2千多人。為減緩老年失智速率,縣府已積極布建5處失智共照中心,並於各鄉鎮設置37處失智社區照顧據點,讓50歲以上疑似、極輕度、輕度與中度失智症者都有機會走出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