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在市警第二分局志工中隊的寶麗寶銀樓創辦人林寶華,經市警局推薦當選一一一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林寶華表示,志工即使在警局只是做些遞茶水給報案人的角色,卻可消弭民眾內心的恐懼,小小的動作雖然微不足道,十六年來內心的收穫卻豐富滿足。
林寶華是澎湖馬公人,小時候家裡是貧民戶,國小畢業就到台北當童工,父親在她十三歲就往生,但她永遠記得父親的教誨:長大後只要有能力一定要回饋社會。
民國七十七年,她和另一半李帆純從彰化老家搬到台南,因資本不足,前六年開檳榔店,發現兩個小孩開始「講髒話」後,夫婦倆馬上放棄收入不錯的檳榔店生意,轉型做銀樓的老本行。
由於台南市的警察非常重視金融業,銀樓也屬於金融業,所以她常到警察局去開治安會議。二00五年,警察局開始啟用志工到各派出所去服務,並挑選志工中隊長整合志工的服務。她於二00六年當選志工中隊長,迄今服務時數已達一七二四小時。
林寶華表示,很多人問警察志工做些什麼事情?她說,首先要上培訓課,以警務工作為主,還兼顧教導心理課程。結業後,再自己挑選派出所服務。林寶華指出,一般民眾看到警察都比較不自在或害怕,有志工服務,他們做筆錄時會比較自在放鬆地訴說被害的過程。
至於警察志工中隊長做的事情,除了服務之外,每一年慰勞志工,有餐敘、培訓上課或旅遊。所以這是長期出錢出力,且是犧牲奉獻的工作。她特別要感謝志工的付出,沒有他們,就沒有她這個中隊長。
林寶華還曾擔任台南縣工商婦女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二0一三年加入國際獅子會春暉會,並曾出任二0一五至二0一六年的會長。二0一六年「0二0六」台南大地震維冠大樓倒塌,國際獅子會三00D一區協同春暉獅子會和十五─十六的各會長,以最快的速度前往救災,並致贈二百萬元賑災金,發給每戶一萬元做為急難救助之用。
警局志工口中的「寶華姐」表示,政府的力量有限,民間的力量無窮,所以每一志工都非常重要;在「知天命」之年把事業交給兒子經營,自己更可無拘無束從事社服工作,當選好人好事代表,對她來說只是任重道遠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