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深澳坑路十六號前台六二甲橋下空間,長期被不明廢棄車輛占用,檢舉相關單位,警察來了就卸車牌成為無主車,環保局到場又搖身變有牌車輛,大玩「貓捉老鼠」浪費行政資源,里長在市長基層訪視提案,建議乾脆畫設收費停車以利里民停車,市長林右昌裁示錄案組專案小組辦理。
信義區孝德里長朱志偉說,廢棄車前常停有業者移動使用中車輛,怕警察、環保局去拖吊,當警察來了就卸車牌成為無主車,環保局到場貼單又把牌掛回去變為有牌車輛,經常重複這些事情,浪費人力及行政資源。
對此,市府交通處的意見,認為陸橋下空間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快速道路用地,屬於公路總局所管,並非市府管轄的道路範圍,考量橋下尚有公路總局橋梁檢測、維修及住戶救災通行必要,不宜劃設停車格。但警察多次會同環保局現場查處,達報廢車齡貼單查報,部分環保局已移置,建議市府納管,規劃為停車場以利當地居民停車利用。

市長林右昌表示,快速道路下方一定是公總土地,首先要釐清權屬,指長期占用行為是在挑戰公權力,鑽營法令漏洞,朱志偉里長更指,那天被拖吊業者還直接跑過來嗆聲。
林右昌說,占用公家資源做自己的事情已是不對的,跟市府、警察、環保局玩貓捉老鼠遊戲更不對,挑戰公權力影響民眾通行權,指示錄案專案處理,組成專案小組解決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