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七十一歲蔡姓婦人二十晚間在台中市南區住家附近散步,欲步行返家時,在路口遭一輛計程車撞上,蔡婦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二十一日由檢察官相驗,計程車彭姓司機辯稱,當時天色昏暗,沒看到蔡婦,「看到時已撞上」,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警方調查,蔡姓婦人住在南區忠孝路一帶,前晚九時許,蔡推著助行器外出散步,返家時在忠孝路、忠孝路五十七巷的路口走行人穿越道,但遭四十五歲彭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攔腰撞上,救護車到場後,將蔡婦送醫,但仍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
警方說,案發路口沒有紅綠燈,彭男沒有酒精濃度,初判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沒有禮讓行人先行釀禍,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釐清。
昨日檢察官相驗,蔡婦老公十分哀痛,但對於妻子死因沒有意見,彭男則辯稱,當時天色昏暗,沒有看到蔡婦,「看到時踩煞車已來不及」,彭男也承認涉案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