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親民司法,與民同行」座談 院長介紹國民法官新制

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右)與東區區長顏能通共同主持「國民法官」新制座談。(記者葉進耀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黃瑞華十四日到東區區公所介紹明年即將實施的「國民法官」新制,將國民法官法的規範精神、選任與目的等,透過影片播放、現場講解,搭配有獎徵答等對話聊天方式,介紹給基層。區長顏能通讚稱,二審法院院長親自來基層宣導重大司法改革,堪稱地方上創舉。

黃瑞華以「親民司法,與民同行」為主題,採用最貼近家人的對話方式,介紹國民法官新制,她說,法院和醫院一直是人民最怕的兩院,都與人民有些距離,法律用語長期以來被認為是貴族語言,不易與人民親近,卻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國民法官制度的設計,就是用最白話的語文,以大家都聽得懂的話,要讓全民參與法庭審判,國家將審判權交還給人民。

二審法院首長到區里基層介紹國民法官新制,民眾反應熱烈,會後合影。(記者葉進耀攝)

出席國民法官座談會的路東里長楊華珍說,法律與民眾生活關係密切,自應更接近人民,黃瑞華院長願意走入基層宣導國民法官新制,將有助於讓更多人了解我國目前的司法現況。東區調解委員會主席戴清泰詢問,無法律背景的素人法官上法庭之前,是否需要接受訓練或講習,另有其他調解委員先後提出各種相關疑問,包括如何選任國民法官、是否人人都可以當國民法官、是否一二三審都採用國民法官制,及國民法官與速審速結和廢死的關係。

黃瑞華現場與台下互動並答稱,國民法官是由電腦挑選,人人可當法官,僅排除一些條件限制包括職業
為法政軍警、被判刑褫奪公權的等等,國民法官制僅在一審實施,二三審沒有,被選中國民法官者,只要帶著眼、耳及一顆公正的心,就可上法庭參與審判。台灣尚未制定廢死法令,僅部分政治人物和學者有此主張;案件速審速結,仍需兼顧程序正義;憲法法庭並非第四審,僅判決有違憲才會到憲法法庭救濟。古代包青天集偵審及執行於一身的司法制度,並非台灣所要的。

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右)對國民法官新制,現場和東區調解委員會交換意見。(記者葉進耀攝)

座談會於中午十二點圓滿結束。另外,台南高分院將於九月廿三日在南區區公所舉辦第二場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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