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審理殺害二警案七日開準備庭,被害二警的叔叔、兄弟姊妹多名家屬出庭,其中殉職警曹瑞傑的胞兄曹瑞龍罵凶嫌「進棺材、下十八層地獄、死十個林信吾也難消心頭恨」當庭罵到林低頭不語,並與檢察官同時請求判林死刑。十一月十一日將再開第二次準備庭。
審理此案受命法官為陳碧玉,檢方派出公訴及起訴三名檢察官出庭,被告辯護律師也有三人到場。辯護律師以法庭攻防武器平等原則為由,當庭請求拷貝檢方起訴所附證據隨身碟,內容包括行車記錄器、依照時序表編號整理影像及照片、無線電資料及另名到場員警陳俊安的秘錄器等。但檢方反對,指稱對方聲請拷貝內容涉及員警傷勢、等待救援畫面等,萬一資料畫面外流,不但對被害人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且對全國警察士氣再次打擊。最後法官裁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決定。
法官問林信吾,為何殺人,林坦承殺人並認罪,稱自己殺人是喝酒又受到辣椒水刺激,憤而砍殺對方,至於到底是他先持刀靠近員警,或員警先對他噴辣椒水刺激他,自己也不知道,當時像在發狂一般,無法控制。
辯護律師請求法官為林信吾作精神鑑定,包括案發當時林的控制能力下降及量刑鑑定,並指名送高雄市凱旋醫院。檢察官反對鑑定,並認為林信吾自始至終都未作辨識能力的抗辯,沒必要再作鑑定。檢辯雙方各說各的,法官說,由合議庭評議決定。
殉職警曹瑞傑的胞兄曹瑞龍大罵林信吾狡辯,殺人還以喝酒作掩飾犯行,家屬一定要看林進棺材才甘心,請求法官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