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前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上個月酒駕被警方查獲,警方移送偵辦。台中地院審理,審酌他因酒駕緩起訴、不知警惕,判處四月徒刑。
台中地院指出,林義偉於九月十二日晚間十時許,在台中市西屯區中清路友人住處內飲用啤酒後,駕駛自小客車上路。
晚間十一時許,林義偉開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與中科路交岔路口時,超越停止線,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警方發現他身上帶有酒氣,酒測值達0點八五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地院審酌林義偉於一0九年間酒駕,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確定,林義偉不知警惕,緩起訴期滿後又酒駕,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義偉原為民進黨台中市第五選區(潭子、大雅、神岡)市議員參選人,案發後向社會大眾道歉,宣布退出議員選舉,同時退出民進黨。
林義偉屬民進黨新潮流系,一0七年議員選舉得票一萬二0四一票,差一七0三票落選。四年來,潭子大雅神岡地區勤跑耕耘,捲土重來,頗被看好,卻因酒駕,暗然離開政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