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色情酒店 北市7警判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被控集體包庇色情酒店案,大直派出所前副所長涂維廉等八名官警,被控長期收受「嘉麗寶」等酒店業者賄賂,於臨檢取締時放水,包庇酒店色情交易等。台北地院三日依收賄罪將涂員等七員警各判刑七年六月至九年六月,僅員警吳翊銘無罪。

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管區員警李功華、陳俊安等八名員警,遭檢方指控,收受嘉麗寶等酒店業者行賄五百五十六萬元,依貪汙等罪嫌起訴並求重刑。

嘉麗寶負責人曾小琪等業者按月行賄中山警分局八名官警,起初嘉麗寶集團旗下只有兩家酒店,至一0七年增為四家,按月支付的行賄費用也從四萬元增加到十三萬,逢三節還加碼三萬。

北院審理後,員警部分,認定陳俊安二次收賄罪併判九年六月,張寧判刑八年,陳彥安七年十月,涂維廉、陳錦男、許峻銘各判七年八月,李功華七年六月,七人皆褫奪公權三年,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