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謝姓男子深夜打一一0報案稱遭綁票,警方趕赴他住處發現人明明平安無事,謝竟稱「睡到一半被踹一腳醒來,有個鬼臉睡在他旁邊」才認為遭綁票,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謊報災害移送;法院認為謝謊報行為固然不當,但該情形並非法律定義的「災害」,裁定他不罰,可抗告。
警局指出,謝男今年八月十二日深夜十一時多撥打一一0,報案稱自己在租屋處內遭人入侵還被綁票,太平警分局員警趕赴現場卻沒有發現,認為他有謊報災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三款移送交由台中地院裁罰。
台中地院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三款僅就「謊報災害」有處罰規定,而法律體系就「災害」定義,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項中名詞定義,是指如風災、水災、震災、爆炸、空難、海難、路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或毒物、輻射、懸浮微粒等,可能對人類生存環境造成破壞性的禍害。
法院查,當時謝男打一一0報案稱自己遭七、八人綁票,對方不知是拿刀還是鋸子,綁票的人都在外面等語,警方到場發現他人平安,詢問謝為何要亂報案?謝則回,他睡到一半被人踹一腳醒來,發現身邊很多影子,但看不清楚也不是人,還說「有一個鬼臉睡他旁邊」,認為這個鬼臉是屋主安排來的,所以才會報案稱自己遭綁票。
法院認為,謝男報案稱的內容並非「災害」,雖然他謊報行為浪費警力有所不當,但仍和社秩法中規範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他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