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國小二年級導師傳出不當管教事宜,台中市政府表示,九月十九日接獲家長投訴,內容並未提到有設立特別座、甚至把學生當童工等情況,但市府要求學校告誡並督導該師按課表上課、午餐時間讓學生充分休息及依規召開班親會,且未取得家長及學生同意前,不可帶學生理髮;十一月五日接獲家長再次陳情該導師教學不力,教育局要求學校啟動調查,學校九日召開校事會議成立調查小組,將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審議該導師現階段是否應該停聘靜待調查。
教育局指出,九月十九日家長投書教育局長信箱,反映某國小二年級導師未依課表安排學生作息(午睡時間過長、午餐時間播放影片上課)、不開班親會及未經家長同意逕自帶學生去學校愛心理髮小站剪髮等行為,未提及該導師設立特別座、甚至把學生當童工等情況。
教育局請學校告誡並督導所屬教師照課表上課、午餐時間應讓學生充分休息;班親會部分,要求學校督促老師依規適時召開班親會,暢通親師溝通管道。至於擅自帶學生理髮一事,學校已告誡老師未取得家長及學生同意之前,不得逕自帶學生理髮。
人本教育基金會的記者會所指該導師設立特別座、甚至把學生當童工的部分。教育局強調,並未接獲學校通報案件,但十一月五日接獲家長陳情該師教學不力後,已責成學校立即啟動調查程序,查明真相,如果屬實,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人本質疑開學當天即提出申訴及是否有申訴案洩密一事?教育局表示,經詢問學校,校方八月三十日接獲家長陳情老師線上教學操作不熟悉、課程實施方式等教學不力問題,學校已處置告誡該師並於八月三十一日回復陳情家長。
教育局強調,教育局長信箱收到九月十九日家長陳情,教育局依規定對陳情人個資予以保密,僅將陳情內容轉由學校進行了解調查,教育局並無洩漏陳情人個資。
外界關心該師二00八年涉及不當管教遭罰,目前仍在職原因? 教育局說明,教師法於二0一九年時修法,二00八年台中縣時代適用未修改的教師法,時空及法令不同。教育局強調,教師停聘或解職與否,依法令由學校召開教評會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