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拿假證據 安妮前經紀人再多一條偽造文書罪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俄羅斯女模安妮的前經紀人、汎迪國際廣告公司負責人趙崇伶,被控以安排韓國藝人來台舉行見面會及舉辦演唱會等名義募資,被依詐欺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她竟涉嫌出具不實的協議書作為證據,台北地檢署十六日偵結,再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她起訴。

民國一0六年間,趙女假借要替韓國男團VIXX舉辦演唱會,及誆稱要找主演韓劇「我身後的陶斯」韓國男星蘇志燮來台舉辦見面,兩度向金主募資,分別拿到五百萬、一百萬元投資款。後因拿錢不辦事,被投資人提告詐欺。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年八月間依詐欺罪嫌將趙女起訴,該案目前於台北地院審理中。

趙女於法院開庭時否認詐欺,辯稱她有與韓國HY公司簽約,並取得來台辦演唱會的主辦權,並提出一份協議書為證。但法院函詢相關經紀公司,發現被她用來自清的協議書,疑為假造的,移由北檢偵辦。

檢方調查後,認定趙女偽造協議書,十六日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她起訴。

趙女已不是第一次犯案,她被控於一0六年間偽造合約,佯稱要舉辦「玖壹壹」、韓團BTOB的演唱會,向另一名金主詐得四百五十三萬餘元,去年九月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四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