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在執行追討一件六萬七千五百元的酒駕罰單案件,赫然發現酒駕的竟是一名八旬老翁,且酒測值高達一點八一毫克,幾乎快要飆破酒測器最大測量值!
屏東分署進一步表示,一般警用酒測器最大測量值為二毫克,一般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點五毫克可能會進入呆滯木僵、昏迷等危險狀態。這名年邁義務人送醫後多時,測量酒測值竟仍高達一點八一,顯見其騎車時的泥醉程度,對自己及用路人危險性均甚高,所幸老翁送醫後並無大礙。
屏東分署說,該名八十歲老翁,前年十月間在朋友家暢飲米酒摻茶水後,騎著機車在馬路上趴趴走,不慎與自用小客車發生擦撞被送醫救治,警方獲報前往醫院,中午測試其呼氣酒精濃度超級超標,屏東監理站對老翁開罰六萬七千五百元,義務人不理會罰單,案件移送該分署執行。
老翁名下沒有存款,執行人員先至其三合院老家現場催繳,但未遇本人或其家人,承辦書記官調查後發現義務人尚有多筆位於枋寮的土地與房子,遂發函地政事務所查封其中一筆土地。
老翁配偶接到分署查封公文,趕緊派親人至分署繳清酒駕罰單,屏東分署也迅速通知塗銷查封登記。
(喝酒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