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檢調查獲台南市關廟、六甲區2里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賄選,每票1千元,2區收賄選民分別繳回2千元及6千元賄款,24日聲押黃、劉2名樁腳獲准,六甲吳姓里長候選人則交保。
關廟區一名黃姓里長候選人疑似透過其兄委託王姓樁腳自10月起,以每票1千元代價,分別交付予李姓選民2千元及卓姓選民3千元,用以行賄戶內具有選舉權之家屬,檢調單位掌握情資,於23日將行賄樁腳和收賄選民均傳喚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王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於2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收賄李姓選民亦將賄款2千元繳回。
同日,檢察官指揮警調偵辦六甲區吳姓里長候選人之劉姓樁腳為吳買票,劉於10月間以每票1千元為代價,透過與其顏姓親戚交付2千元予葉姓選民,用以行賄戶內具有選舉權之家屬。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姓樁腳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2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許姓樁腳交付4千元予王姓選民全家買4票,許經檢察官諭知交保5萬元,吳姓里長候選人則10萬元交保,收賄選民繳回賄款共6千元。
南檢檢察長葉淑文再次強調,查賄團隊已全面動員,檢察官已進駐轄區16個分局,在距離投票日最後2天,地檢署將全體總動員持續嚴查賄選或其他不法情事,以維護選舉公平,候選人或其樁腳絕不要心存僥倖。也呼籲民眾,若曾經接獲候選人直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請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並儘量留存證據,檢舉賄選因而查獲獎金最高可達1千萬元,且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依法嚴加保密,共同為建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