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檢查賄團隊投票日揮師七美 查獲鄉民代表選舉「集團性現金買票」案

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

澎湖縣七美某鄉代候選人樁腳疑有「集團性」賄選情事,涉嫌以省親旅遊團名義為幌,實際上則以代付機票、包船費等交通費用之方式,要求親友團成員自臺灣地區返回七美鄉投票,支持該鄉民代表候選人,並於完成投票後,支付每人八千元至一萬元不等之費用作為報酬,為該鄉民代表候選人進行買票。

澎湖地檢署查賄團隊佈署完成,於投票結束後,旋即在七美鄉傳喚涉案嫌疑人共二十二人到案。檢方考量三位被告均對案情有所交代,認無羈押之必要,故諭知各以十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

澎湖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七美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疑有「集團性」賄選情事,遂指派林季瑩檢察官指揮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澎湖縣調查站進行調查,並由支援本署查賄業務之黃淑媛檢察官、林濬程檢察官、黃昭翰檢察官協同偵辦,另商請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協助派遣船艦搭載專案小組成員前往七美鄉進行佈署。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名鄉代候選人之張姓女兒、葉姓女婿涉嫌與夏姓樁腳共同謀議,以省親旅遊團名義為幌,實際上則以代付機票、包船費等交通費用之方式,要求親友團成員自臺灣地區返回七美鄉投票,支持該鄉民代表候選人,並於完成投票後,支付每人新臺幣八千元至一萬元不等之費用作為報酬,為該鄉民代表候選人進行買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