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IC提醒業界勿因小失證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運輸中介人互助保險協會(ITIC)在理賠回顧中提醒業界勿因小失“證”,ITIC列舉一個案例指出,某船舶的《船舶免予管制證明書》(“SSCEC 證書”)將在2個月內過期,船舶管理人為該船舶在下一個港口更新SSCEC證書發出詢價。下一港口的衛生部門要求對船舶進行檢驗,並報價1,226美元,如果一切合格,將給予六個月的展期。船舶管理人在得知後續港口可以免費辦理相同證書的延展手續之後,拒絕了這一報價。

不幸的是,後續港口雖然可以免費辦理證書的延展期,但有效期只有檢驗之日開始起算的一個月,這將於事無補,因為延展後的證書會在原證書過期之前就先過期。船舶管理人因此不得不將希望放在再下一個掛靠港,船舶預計可以在SSCEC證書過期前一個月到港,該港口位於美國,受美國法律管轄,當地港口或衛生部門均不能簽發SSCEC證書。之後的港口也同樣在美國境內,當船舶抵港時,SSCEC 證書已然到期,船舶進入更新SSCEC證書的30天寬限期。

然後船舶接到前往南美洲港口卸貨的命令,顯然,當船舶抵港時,該寬限期將已屆滿。事實上,在船舶前往該港口途中,港口當局就已經告知不允許該輪靠泊,為取得SSCEC證書,船舶不得不繞航到南美洲另一個港口,為此支出了12.7萬美元。這相當於在第一個港口更新證書報價費用的100 倍,船舶所有人為此索賠差價以及停租損失和燃油損失,共計16.2萬美元,船舶管理人無抗辯理由,給予賠付。ITIC在扣除自負額之後,向船舶管理人作出了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