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養3歲兒 身藏120包毒法院3度減刑仍判1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十九歲程姓單親爸爸要扶養三歲小孩,去年八月卻經朋友介紹企圖販毒賺取差價,深夜要面交前遭警方盤查,當場起獲高達一二0包毒咖啡、安非它命,法院考量他自白、供出上游及自首三度減刑,程雖再求緩刑,但法院以他持毒意圖販賣嚴重破壞治安,依毒品罪判程一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程男和彭姓同夥聯絡好買家並透過臉、IG議定價格及面交地點,程每次賣毒可獲得二百元至三百元的報酬,去年八月十一日凌晨攜帶一一七包K他命、三包安非它命,開車行經西屯區經貿路、經貿一路被警方攔查,當場在他車上右前座起獲毒品。

法院審酌,程男均自白坦承,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予以減刑,且程男主動供出彭姓上游,就彭的住址、臉書及IG帳號及交易過程均詳細交代,而讓檢警依其供述查獲彭,依同條第一項減刑,且據警方搜索對話,認定程也主動告知持毒,再依刑法第六十二條自首減刑。

程男的辯護人也主張,程男犯後坦承、供出上手,犯後態度良好,且他僅十九歲還有三歲小孩要扶養,還是單親爸爸,希望法院考量他年輕識淺,為賺取微薄差價觸犯重罪,求處緩刑。

法院認為,程男意圖販賣持有多達一二0包毒品,雖尚未售出,但其行為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對即將施用毒品者身心可能造成巨大傷害,還會嚴重破壞對方家庭,認為不宜宣告緩刑,依共同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之毒品罪,判他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