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議員提案《台南市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導致出現正反意見,支持設置光電的數百名民眾六日上午至議會陳情,高舉「我們需要太陽能」、「議員無視中央法令、扼殺國家綠能發展」布條,反對議員版法案。民眾表示,推動綠能是國家政策,應因地制宜,而非全面扼殺。
反對議員提出《台南市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的民眾表示,該條例將所有地面型光電混為一談,疊床架屋又溯及既往,且有侵害人民權益內容,恐衝擊台南綠能產業,扼殺地方經濟發展,要求議會撤案。
民眾的陳情書由議會建設委員會召集人、無黨聯盟總召林阳乙、副總召蔡秋蘭及民進黨團書記長劉米山代表接受陳情。
陳情發起人蘇守源表示,該自治條款不合理,未考慮地面型光電的個別狀況,通通混為一談,且中央已有全國通用的審查辦法,地方不宜再疊床架屋,影響台南綠能發展。民眾也擔憂,議員版法案溯及既往,將衝擊台南目前已談定的綠電投資,包含Google、東京電力、台積電等企業,根本是把台南到手的投資往其他縣市推。
議員謝財旺表示,學甲地區許多土地荒廢,也無法耕種,如今好不容易有綠能業者願意以一分地三、四萬元向農漁民承租種電,議員版本等於扼殺農民生機。
陳情代表王吉明擔憂,一旦議員版條例過關,許多光電業者一定撤資,尤其目前養殖業已經相當辛苦,好不容易能結合綠能,質疑議員的版本乃另有所圖。對外界擔心清潔太陽能板恐遭致汙染,漁民及光電業者表示,已協議清潔工作採採清水清洗,且委由漁民自己承作,不會產生汙染,若發生汙染,協議以兩倍地價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