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市長新官上任三把火?傳出要執行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汰換計畫,市政府發出聲明,針對約聘僱及臨時人員的汰除比例,行之有年,每年汰除比例為百分之十五,考核等次分為甲、乙、丙、丁處理。
有關媒體報導「人事處通令各局處,執行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汰換計畫」一事,基市府表示,市府執行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每年依人事相關規定於年終進行考核,訂有汰除比例,行之有年。
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表示,公部門的運作與管理要具有彈性與效能,因此約聘僱及臨時人員的汰換機制相當重要,汰換新血,仿企業的執行效率與經營模式,建立競爭性機制,既提高行政效率,也能導入新血,讓更多具創新思維的人才加入市府團隊,為民服務;因此每年年終檢討,並訂有汰除比例,且已行之有年。
基市人事處指出,市府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每年都依「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年終考核暨待遇調整處理原則」及「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年終考核暨待遇調整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依照規定,考核約聘僱及臨時人員當年度任職期間的服務成績,並訂有檢討汰除之比例,但沒有強制執行,一0八到一一0年都是百分之十五,今年目前規定比例,也是循往例訂定百分之十五。
人事處說,考核等次及結果分為,甲等續僱,並維持現有薪給;乙等續僱,並予以輔導,維持現有薪給;丙等採輔導改善,連續二年考列丙等者,不予續僱;丁等不予續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