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男子殷世翰因詐欺等案被判刑五年八月入獄,他轉移至花蓮自強外役監獲准返家探視卻脫逃,逍遙法外長達一年四個多月,期間靠朋友金援、自己靠幫分析美國股市賺錢,去年受傷骨折還冒用他人身分就醫,最後在台北萬華商旅被逮,法院以他不珍惜法律寬典,依脫逃罪判三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殷男因詐欺等案件經裁定應執行五年八月確定,一0七年四月十一日入監執行,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轉移至花蓮自強外役監,刑期至今年十二月九日止;後來台中監獄依規定核准殷男一0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返家探親,殷卻無正當理由未於二十七日下午四時回監,經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直到去年六月二日才在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的旅店落網,殷逃亡遭通緝長達二年四個多月。
殷在警詢時坦承自己脫逃,藏匿台中、高雄及台北,經濟來源大多向朋友借錢,或是美國的朋友請他幫分析股市,大部分的錢都用電子錢包支付給他自己再換現金;但偵查中改口否認脫逃,辯稱當時是被另名張姓男子帶去台中大里區監視,不能離開。
法院審酌,殷起初在警詢就坦承脫逃,當時警方問他為何不如期回外役監,殷也稱自己有想過,但當他遇過監獄裡面不正確的事反應也沒用,讓他感到無助,他才選擇沈默,認為殷確有脫逃故意。
法官認為,殷男因詐欺案獲准返家探視,卻不珍惜法律寬典,無正當理由脫逃在外,嚴重影響獄政管理,還在脫逃期間冒用他人身分就醫,依脫逃罪判他三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