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內未戴口罩 護理師提醒竟遭辱罵 男罰六千元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張姓男子去年十二月間在一家醫院急診室,因未配戴口罩,護理師對其口頭勸導提醒戴口罩,張男竟心生不滿,以三字經、五字經等不雅言詞辱罵該護理師,遭護理師提告,彰化地院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罰金六千元。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上九點十九分許,在一家醫院急診室之隨時有醫師護理人員、病患出入之公共場所,因未配戴口罩,急診室一名護理師對其口頭勸導提醒戴口罩,張男竟心生不滿,以三字經、五字經及「幹嘛管我、這裡來三小、我又沒有用到你、、、沒有在怕,你就報警啊,我不差這一件」等不雅言詞辱罵該護理師,以此方式貶低護理師的人格名譽,遭護理師提告。

被告則否認犯行,辯稱他有講三字經,但他未站在告訴人面前,不是針對告訴人等語。不過,法官據告訴人指述及監視器畫面擷取照片,且上述侮辱性言詞,係在告訴人口頭勸導被告戴口罩後才說出,顯然係針對告訴人進行辱罵,被告所辯,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就醫時未配戴口罩,並經告訴人柔性勸導後,心生不滿,竟不思克制情緒,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之醫院急診室內,恣意以不雅文字辱罵告訴人,足以貶抑告訴人之人格及社會地位評價,所為顯屬不當,惟念及被告當時身體不適等情,量處罰金六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