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五歲陳姓人力派遣公司老闆認為周姓員工偷錢,竟找其他四名員工佯稱吃消夜約出對方,實則載往偏僻山區教訓他,眾人拳打腳踢還拿鐵鎚攻擊,甚至用開山刀硬生生砍斷周左手小指、無名指末端;周事後就傷害部分撤告,陳等五人經認罪協商程序,法院各依妨害自由判四至六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懷疑周姓工人偷錢,加上工作紛爭產生嫌隙,去年一月十三日找黃姓、蔡姓,及二名張姓員工假借要吃消夜名譽約出周,卻趁機將他載往清水區一處偏僻的橋下,一干人等朝周男拳打腳踢甚至用鐵鎚攻擊。
其中一名張男並將周壓制在地,由黃男從車上拿出一把開山刀硬生生砍斷周男左手尾指,就連無名指尾端也遭截斷,周男最終被丟包在地,全身傷痕累累自行徒步下山至附近超商求救,送醫檢查包括手指遭砍斷,也有多根肋骨骨折、全身擦挫傷遍布。
警方獲報同月二十四日持搜索票到陳姓老闆家逮人,起獲眾人作案用的鐵鎚,周男遭他們扣走的手機等。陳男等人落網僅部分坦承,但多有辯解稱不知周是否同意要到場,並稱因周男欠錢才用此方式「教訓」他。
周男則指證歷歷,也提出驗傷佐證左手小指創傷性截肢、無名指尾端遭砍斷,也有LINE對話紀錄、附近監視器佐證;但周事後就遭砍斷手指傷害部分撤告,檢方偵結依妨害自由、侵占等罪嫌起訴陳等五人。
法院開準備程序庭時,陳等五人全部認罪,並經檢察官聲請改依認罪協商程序,法院認為五人犯行明確,各依妨害自由、侵佔等罪判四至六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