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車禍頸椎絞刑式骨折 手術救命

 亞大醫院神經創傷科主任李建裕指出第二頸椎脫位骨折位置 。(記者黃俊昇翻攝)
 記者黃俊昇/霧峰報導
 台中市一名66歲陳先生騎機車出車禍,頸部、肩部、胸部及背部有多處疼痛,進一步檢查發現除了鎖骨、肋骨、骨盆骨折,最危險的是出現罕見高位第二頸椎峽部骨折,又稱「絞刑式骨折」,幸透過復位固定手術治療後,術後3天即可透過助行器下床行走,讓家人欣慰不已。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神經創傷科主任李建裕表示,「絞刑式骨折」一辭源於16世紀盛行的絞刑,因受刑人的頸部會在瞬間遭急速拉扯,導致第二頸椎脫位骨折。以該患者為例,車禍當下頸椎高度向後伸展,加上身體往前拉扯,嚴重撞擊力量導致頸髓受傷、失去呼吸,所幸手術後撿回一命,讓患者可以「抬頭挺胸」順利出院。
 李建裕指出,目前「絞刑式骨折」最常見於未繫安全帶的乘客或駕駛員,車禍時臉撞上擋風玻璃導致,此外,高度衝撞的運動,如美式足球、拳擊等也可能造成「絞刑式骨折」。
 多數「絞刑式骨折」患者並不像其他頸椎骨折的人,會出現四肢麻痺、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立即性神經症狀,反而僅以頸部強烈疼痛表現,少數幸運的患者能帶著頸痛四處移動,因此常常被誤認為一般扭傷或拉傷,延誤就醫時機。
 李建裕表示,高位頸椎布滿重要動脈、靜脈、頸髓及神經根,除了少數不用手術,必須根據患者情況選擇後位、前位,甚至前位加後位兩種開法,風險及優缺點可與醫師充分討論,經評估後患者採後位骨釘固定手術治療,術後恢復良好。
 李建裕表示,民眾若因車禍或其他原因造成頸部疼痛不已,千萬不可輕忽,一定要赴醫檢查,確認頸椎是否正常,若經檢查發現問題,要積極治療,切勿放任不管,或是透過民俗療法處理,否則當有問題的頸椎持續惡化,可能導致四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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