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刺破心臟硬撐5小時 怕賣毒曝光險丟小命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蔡姓男子和陳姓同事買毒起糾紛,竟拿開山刀恫嚇「我吃藥吃到破掉了」、「將你頭砍下來」並刺向陳左胸,陳血流如注但怕毒品交易曝光,拖延五小時才就醫發現心臟破損,緊急開刀撿回一命;法院考量蔡、陳已和解不追究,認為蔡情堪憫恕減刑後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三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蔡男去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多開車到台中市北區的公司時,原打算要和陳交易毒品,但因先前糾紛內心不滿竟從車上拿了把開山刀下來,並對陳用台語恫嚇「我已經吃藥吃到破掉了」、「相不相信我將你的頭砍下來」,並持刀刺入對方左胸,陳男雖閃避但仍中刀,造成前胸穿刺傷、心臟受損,但陳因擔心毒品交易一事曝光沒立刻就醫,但發現血流不止拖延至晚上十時才到醫院,所幸緊急手術後撿回一命。

審理時,蔡男否認殺人,辯稱當下沒想太多,也沒特別針對何處,就隨便亂刺、亂畫,並沒有要殺人的意思,只是想要嚇嚇他,後來還是有向陳買一包安非他命,看見他胸口在流血也有問要不要去醫院。

法院審理,蔡所持開山刀銳利,刀身長達三十八公分,以此利刃傷人極易刺穿人體致死,蔡明知還拿刀刺進陳左胸,並傷及陳心臟右心室,可見他下手顯有預見其行為足以至人於死;監視器也拍下蔡持刀直接走向陳朝他刺,並非亂刺、亂畫,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醫院診斷也指出,陳男到院因生命徵象不穩經醫師開立病危通知書,緊急接受右心室修補手術轉加護病房,可見傷勢嚴重。

法官也考量,蔡男刺一刀就沒繼續殺害、傷害陳,尚無非致人於死不可的直接殺人故意,且犯後和解,陳也具狀表示不追究並撤告,但因所犯殺人未遂非告訴乃論不得撤告,依殺人未遂罪判蔡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