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林秉樞對立委高嘉瑜施暴案,13日就其是否繼續境管傳喚林男到庭。林秉樞表示,自己罹患多項疾病,去年底一度病危,希望能解除境管。高院審酌後裁定他繼續境管8個月。
林秉樞(45歲)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限將屆,他也聲請法院把限制住居地,由台中變更到新北市,高院因此於13日開庭,傳喚他到庭陳述意見。
林男指出,自己罹患多項疾病,去年底曾因此病危,目前要用各種藥品維持生活,不會逃亡,請求法官對他解除限制出境及出海。且住在台北的父親月前摔斷腿,他近期台北、台中兩地奔波照顧,希望能變更住居地。
檢察官表示,林男的慢性病在台北或台中都可以治療,且他一人獨居在新北市令人擔心,建議維持限制住居在台中。
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林男從3月15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至於限制住居所變更部分則另行評議。
林男被控於民國110年9月與高女視訊時,曾竊錄截圖9張不雅照,在新北市馥都飯店對高女施暴,在林男母親靈堂逼迫高女下跪、拉扯頭髮,擅自登入高女臉書貼文,甚至恐嚇高女等。
一審新北地院認定林男涉犯竊錄、傷害、誹謗、偽造文書、恐嚇、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強制等七項罪名,共犯下13罪,其中傷害判刑8月。其餘12罪各判刑3月至6月,合併應執行2年2月、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