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擄走殺害棄屍,凶手梁育誌一、二審都判死刑。鍾女父母認為台南市警局、歸仁警分局、工務局及歸仁區公所四單位,怠於啟動偵查作為及放任路燈壞掉不亮,提國賠求償近6百萬元,台南地院排定下月14日調解。
鍾姓女大生於2020年10月間,從學校返回宿舍途中,被男子梁育誌(29歲)開車擄走性侵勒斃,棄屍高雄大崗山。梁一審判死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於今年3月23日仍判他死刑。死者父母親於2022年4月間委託律師提出國家賠償,主張台南市警局怠於執行啟動偵查作為,也未防止夜間婦女被害事件的發生;工務局在台南歸仁區高鐵站高架橋下設置的路燈,未盡管理維修之責,放任路燈壞掉或不亮,無法達到夜間照明的效果;歸仁區公所負責該路段的電力設備使用,竟自行斷電,導致案發路段的路燈無法正常運作,就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嚴重欠缺;歸仁警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怠於執行職務,未依相關規定通知行為人到場或定期實施查訪,致被害人遭殺害。對此四單位請求國家賠償593萬元。
國賠的部分,由台南地方法院受理,經雙方律師多次調解,死者家人也曾在高雄高分院刑庭訴訟期間,專程從馬國來台調解,卻無共識,因此調解庭一再延期。直到刑事部分昨天二審宣判後,由台南地院排定4月14日再做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