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根據媒體報導不動產開發業者指建築成本高,加上未來徵收碳費,營業成本將再提高。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二十二日表示,初期規劃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二點五萬噸以上的電力業與製造業,且被徵收對象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適用優惠費率,而非關注徵收金額甚至造成成本轉嫁。
環保署強調,碳費徵收以分階段、先大後小方式逐步推動實施,建築業並非初期碳費徵收對象。
環保署提到,目前正就碳費徵收費率及對象進行研議中,預定在下半年端出腹案與各界討論,碳費徵收的金額則由審議會於明年上半年討論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