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計程車運費加成

農曆新年將屆,交通局宣布明年計程車運價春節加成期間,自一月二十日起至一月二十九日止。 (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年節將屆,交通局宣布,一0九年台南市計程車運價春節加成期間,從一月二十至二十九日,一律按原運價再加收五十元,提醒民眾注意。
 交通局表示,明年農曆春節較往年提早報到,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明年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一月二十日凌晨零時起,至一月二十九日夜間十二時止,即農曆除夕前四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二十三時至凌晨六時加兩成)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五十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眾屆時逕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即可。
 春節假期,市民返鄉、工作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機會增多,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政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交通局強調,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僅起跳金額較平常日多出五十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交通局建議民眾,下車時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下列機關申訴:包括市民服務熱線:一九九九、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二六二九二九二或一一0、台南市公共運輸處二二三0三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