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裝尿尿壺砸護理師 男判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五歲梁姓男子去年因糖尿病,前往台中榮總治療,期間因不滿手痛,黃姓護理師卻未立即處理,梁氣得拿裝了尿液穢物的尿壺,砸向護理師,幸好沒有砸中,台中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判梁二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六萬元。

判決書指出,梁姓男子去年九月間因糖尿病住進台中榮總,十月二日上午九時許,在第一醫療大樓六十五號病房治療,期間因手部疼痛,不滿黃姓護理師沒有立即處理,氣得先拿水壺丟擲護理師,沒有丟中後,梁更生氣,拿裝有尿液的尿壺丟擲,仍未丟中。

黃姓護理師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依違反醫療法,將梁男送辦,梁男在檢方訊問時,承認犯行,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認定,此案經檢察官與梁男在審判外達成協商合意,且梁男已認罪,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法院因此不經言詞辯論,在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依違反醫療法,判刑二月,得易科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