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毒販收賄 資深警羈押停職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偵查隊劉姓小隊長,涉嫌將偵查中毒品案件洩密給毒販,還涉及主動索求賄賂、利益,警方發現辦案頻頻受阻,且毒販提前早有防備,檢警追查下發現劉員除了洩漏警方偵辦作為,還開口跟對方要回報,台中地檢署十二日派人前往霧峰警分局等處搜索,查扣相關物證,將涉案的劉帶回,依貪汙罪要求、期約罪嫌聲押,台中地院十三日裁定收押禁見,台中市警局也依法予以停職處分。

霧峰警分局是今年初在偵辦一起大麻案件時,發覺偵查行動常常受阻,懷疑是有人通風報信。因此報請檢察官指揮後暗中調查,查出偵查隊的劉姓小隊長,疑似有違法洩密給大麻賣家,並從中收賄。

檢警調查,劉員和毒販不當接觸,涉嫌在警方辦案期間將偵辦細節、期程洩漏予對方,並主動要求相當利益做回報,但劉員實際開口要了多少錢或好處,是目前檢方偵辦核心需進一步釐清。

檢方複訊後,認定劉員涉犯登載不實準文書、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消息罪嫌及貪汙治罪條例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賄賂等罪嫌重大。其中劉涉犯貪汙罪期約、要求部分,法定刑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台中地院昨日裁定劉聲押禁見;台中市警局也依規定予以停職處分。

劉姓小隊長從警三十年,長期在刑事系統服務,升任小隊長已有十年,算是資深刑事警察,據了解,劉姓小隊長去年曾罹患肝腫瘤開刀,由於臉色經常暗黑,引起同事關心他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