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鄭姓男子被控假稱辦韓團BTS等多場藝人演唱會、音樂會,向民眾詐騙投資逾一億元,遭檢方依詐欺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二十日認定構成十六罪,判囚六年四月,另四月得易科罰金。
鄭姓及顏姓男子涉嫌民國一0三年起以他人名義創設多家娛樂公司,用辦藝人演唱會等方式募資且稱保證獲利,實則詐騙,刑事局獲報逮捕多人送辦,查出演員及政商名人皆受害。
台北地檢署將兩人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二十日就鄭男涉案部分宣判,顏男部分另行審結。
台北地院指出,鄭男以不同「投資活動」為名目,分別向投資人詐取財物,應分論併罰;法官審酌被害人數眾多、詐騙總額逾一億餘元,僅退還部分款項給少數被害人,未退還被害人金額達九千三百八十五萬多元,目前尚無實際填補被害人損害。
合議庭審酌,鄭男坦承全部犯行,依詐欺取財罪,共十六罪,其中十五罪判應執行六年四月;另一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