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調整竹圍分關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 7月21日生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台北關公告調整該關竹圍分關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並自今(112)年7月21日生效。

該關配合竹圍分關所轄遠雄貨棧(下稱遠雄)業務量持續增長及貨棧擴建,調整該分關之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如下:

(一)業務一課:1、儀檢一至四股:辦理台灣順豐速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順豐)進口快遞貨物X光儀檢、驗估及出口快遞貨物驗估業務;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DHL)進口快遞貨物X光儀檢、驗估及出口快遞貨物驗估業務。2、驗估股:未調整,辦理順豐進口快遞貨物日間驗估業務。3、原分估股移出至業務二課。

(二)業務二課:1、分估一股:原業務一課分估股移入並更名為分估一股,辦理遠雄一般倉出口貨物及稅則第1章至第73章進口貨物分估業務。2、分估二股:由該課原分估股更名,辦理遠雄一般倉出口貨物及稅則第74章至第85章第8538節進口貨物分估業務。3、分估三股:原業務三課驗估三股之編制移入並更名為分估三股,辦理遠雄一般倉出口貨物及稅則第85章第8539節至第98章進口貨物分估業務。4、驗貨股:未調整,辦理遠雄一般倉進出口貨物驗貨業務。5、原機放一至四股移出至業務三課。

(三)業務三課:1、驗估一、二股:辦理遠雄(順豐及DHL以外)進口快遞貨物日間驗估業務。2、機放一至四股:原業務二課機放一至四股移入,辦理遠雄機放倉進出口貨物驗估業務。3、原驗估三股、四股之編制分別移出至業務二課、緝案處理課。

(四)儀檢課:組織架構未調整,仍設4股(儀檢一至四股),辦理遠雄(順豐及DHL以外)進口快遞貨物X光儀檢、驗估及出口快遞貨物驗估業務。

(五)緝案處理課:1、緝案一至四股:辦理遠雄進出口快遞貨物緝案處理業務。2、原業務三課驗估四股之編制移入並更名為緝案四股。

(六)徵稅課(未設股):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徵稅作業)均未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