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吳姓女子去年涉嫌在住處用電纜線捆綁方姓男友,反鎖屋內近二日,方男被發現時已昏迷,送醫撿回一命,吳女又前往老家縱火,燒掉三間房間遭逮捕;法官考量吳婦患有思覺失調症,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另在執行前應先在醫院等處所監護一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女去年四月十日晚間,在其與方姓同居男友的居處,以電纜線及衣服綑綁方男四肢,並將自己與方男一同反鎖在屋內。嗣於去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七點許,方男之子聯繫不上方男,報警處理,經警會同消防人員於同日上午八點許,破門進入該址,發現遭綑綁的方男已陷入昏迷,送醫救治,方男雖有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及疑似橫紋肌溶解症等症狀,仍被救回。
吳女又於去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五點許,在其三合院之右側房間居處,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在屋內放火,燒毀三合院右側護龍末端的三間房間,嗣經彰化縣消防局獲報派遣消防員前往滅火,始未繼續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