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許姓男子二年前因無照駕駛且五年內三度酒駕遭警方舉發,並裁處罰鍰十二萬元,但許男置之不理,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先扣許男的台塑敦親睦鄰款,再查封其名下土地後,許男立馬繳清。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指出,許男於一一0年七月二十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因無照駕駛且於五年內三度酒駕,遭龜山警分局舉發並由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罰鍰新台幣十二萬元。
許男僅繳納部分罰鍰,尚有十萬八千四百元未繳,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收案後先通知許男繳納,通知上並註明如果義務人一時無法完全清繳,也可與分署人員連繫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說,許男收到分署通知後,不繳納也不提出說明,執行人員只好續行調查他的財產執行。由於許男設籍在麥寮鄉,麥寮鄉每年會發給鄉民每人六千元的「台塑六輕敦親睦鄰款」,執行人員隨即扣押該筆款項,但仍不足清償所欠繳的罰鍰。
執行人員又查得許男在麥寮鄉有二筆與他人共有的土地,於是發函地政事務所,查封其中一筆鄰近台塑六輕廠區的土地。許男在土地遭查封後,從一年多前的對罰鍰不予理會,轉變為認知到有繳納罰鍰的義務,立即請親友與嘉義分署聯繫,並繳清其餘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