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議長賴美惠被控在縣市合併後第1屆議長任內詐領232萬助理費,多數作為賴美惠服務處紅白帖等開銷。檢察官依貪污、詐財等多項罪名起訴賴及其陳姓弟媳等服務處助理、人頭,共計5人。
起訴書指出,賴美惠於改制後第1、2屆市議員期間,聘請其陳姓弟媳負責服務處帳務,後壁區公所吳姓約聘人員協助處理服務處事宜;3人又找吳女的胞妹及賴美惠胞妹的盧友人足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請領助理費。從2012年1月到2014年底共詐領232萬5200元,相關款項統一由陳姓弟媳支配,多數用來支付服務處紅白帖等花費,事後經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掌握得知,移送法辦。
賴美惠原為國民黨籍,2000年總統大選時支持陳水扁遭國民黨開除黨籍後改加入民進黨。後來,台南市改制直轄市賴美惠成為2010年成為首屆議長,2014年她角逐第2屆議長,因泛綠議員跑票而敗給國民黨籍的李全教,連任失利。惟李全教又於2016年8月30日因涉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定讞,賴美惠再度出馬參選議長勝出,同年10月5日就任。2018年她宣布退休不再競選,交棒給她兒子李宗翰並順利選上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