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三歲江姓女碩士留美時不滿爸爸不再資助,夥同三十四歲張姓男子回台持鐵鎚活活打死父親後棄屍,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二人無期;江女、張男均就刑度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十五日開庭,檢、辯均針對一審送「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有意見,判二審另送其他「更具公信力」醫院再鑑定。
台中地院一審考量,江、張均無前科犯後坦承,且將二人送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就其生長背景、心理狀態做調查,鑑定結果認為江女有「中高度」矯治可能性及「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張男也有「高度」矯治可能性及「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尚非全無復歸社會更生可能,因此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