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民情報有誤?警撂人討債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花蓮吉安警分局二十八歲顏姓員警捲入「養線抓毒」風紀案,疑因線報有誤想追討費用,被線民指控暴力討債,逼迫簽本票。警方調查,顏員與治安人口接觸未主動通報將記過處分,涉暴力討債部分移送偵辦。

日前一名秦姓男子向花蓮縣警局報案,指控遭顏姓員警暴力討債,秦男表示,今年六月至八月間與顏姓員警聯繫,有向顏姓員警借生活費,日前顏姓員警帶著五名友人到家中毆打討債,還逼迫他簽本票。

警方調查發現,顏姓員警涉嫌提供線民費,讓秦男提供線報,因秦姓男子有毒品前科,經濟狀況不佳,也會向顏姓員警借錢,事後,顏員以線報訊息有誤,向秦男追討四萬餘元線民費,但秦男說只拿到三萬一千元,雙方金額談不攏而決裂。

本月三日凌晨,顏姓員警夥同五名友人,到花蓮市福建街秦姓男子家中,眾人聚集在屋外,顏姓員警和秦男母親走到車旁交談,直至秦男母親允諾為兒子還款後,顏姓員警一行才離去。

對於秦男指控,顏姓員警否認養線民,雙方是借貸關係,當天只是去要回借款,沒有打人及逼迫簽本票。

花蓮縣警方指出,經調查陪同顏姓員警協商債務的五名友人中,有二人是毒品列管人口,員警與治安人口接觸,依規定需主動向警局報備,顏員未依規定主動報備,將記過處分,現階段已調離現職。

至於暴力討債部分,依恐嚇、傷害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強調警方絕不護短,將嚴查嚴辦,靜待司法調查結果。

據了解,這名顏姓員警為保一總隊支援警力,在吉安警分局一年多,今年七月執勤期間,開警車與機車碰撞導致騎士身亡,與家屬達成和解,日前才因勤務有狀況,八月七日調離原職,如今又遭控養線捉毒及暴力討債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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