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找寵物鳥 慘遭色鄰居拐回家性侵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趁著部落一名女子尋找失蹤的寵物鳥,就攀談邀她回家聊天,酒後竟朝她襲胸、強拉手摸生殖器並指侵,對方嚇到奪門而出下山報案。張落網矢口否認,但女子餘悸猶存,其下體、內褲均採到張的DNA,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張三年四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於去年七月十九日傍晚,見女子尋找失蹤的寵物鳥,正在喝酒的張男伺機攀談說,翌日有事需下山、不在家,請女子幫他餵寵物犬,並邀約到他的住處,熟悉狗與飼料放置位置,女子應允後二人於同日晚間七時許,步行到張男住處,未料張起色心要女子親他,對方誤認是部落原住民表示友善舉動就親吻張。

張變本加厲朝女子襲胸、摸下體,不顧她大喊「不要」又拉手摸自己生殖器,最終指侵得逞,女子趁著張男酒後行動遲緩逃出向友人求救,但隔天又發現張出沒住家附近,嚇得立刻下山報警。

法院審理時,張男否認強制性交,辯稱當時和女子都很醉,有互摸、抱來抱去,女子也親她但沒印象有指侵。張的辯護人說,張因意識到女子稱是同性戀就停止,並沒有強迫她的意思。

法院認為女子歷次證詞明確指述,遇害後也連續傳「救我」、「快」、「救命」,「強姦」等語給朋友,且警方也在女子下體、內褲採集到張男的DNA,不採信張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