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連8處縱火釀5傷 婦8個殺人未遂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歲周姓婦人今年七月,載著四桶汽油到台中、彰化、南投等八個地方縱火,造成五人受傷、財損;雖主動投案,但因犯後未全部坦承犯行,台中地檢依八個殺人未遂起訴。

起訴書指出,周婦今年七月前往五金行、賣場,購買四個桶子、瓦斯噴槍,接著到加油站買四桶汽油,凌晨時分,她騎機車先後前往台中、彰化、南投等八個親友住處縱火,二小時內騎車奔馳約七十五公里,凌晨四時五十六分,她到派出所自首;雖火勢及時撲滅,仍造成五人受傷。

檢警訊問時,周婦否認有何殺人、傷害犯行,辯稱潑油點火時,不知有人在屋內,且都是在門外點火,並非有意放火傷害住戶,強調只是想嚇他們,無殺人、傷害犯意。

檢察官認為,周婦因私人恩怨,不思理性解決及處置,竟不顧他人珍貴生命及財產,明知裡面有住人卻仍潑灑汽油縱火,未全部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八個殺人未遂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