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上路 房東享3稅優惠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行政院推動的「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已開跑,為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市府財稅局表示,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三稅優惠,且該局主動核定優惠稅率,無需另行申請。

財稅局指出,近來時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出租前後的房屋稅及地價稅金額相差多少?房屋若出租供個人住家使用,應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依持有南市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戶數不同而有差別,持有一戶每戶一點五%、二至三戶每戶一點八趴、四至五戶每戶二點四趴、六戶以上每戶三點六趴。

地價稅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房屋如果供公益出租使用,房屋按稅率一點二趴課徵房屋稅,其坐落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二趴課徵地價稅,等同原本的自住稅率。

另在綜合所得稅方面,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一萬五千元免稅額度。

財稅局會依都發局提供的房客租金補貼資料,主動核定優惠稅率,房東無需另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