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總統副總統連署書交付賄賂案帶回13人 3人聲請羈押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一日偵辦總統副總統連署書涉嫌以繳回一張即可換取每箱價值九百元的衛生紙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罪案,搜索麥寮鄉農會等十處,帶回農會總幹事許浚杰等十三人並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許男、鄭女、許女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二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女則以二十萬元具保。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一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刑事警察大隊、移民署雲林專勤隊,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雲林縣麥寮鄉農會等十處執行搜索,並帶回許○杰等十三人進行查證。

案經檢察官段可芳、莊珂惠及羅昀渝等人漏夜訊問後,認為許○杰、鄭○惠、許○環、林○玲等人,共同要求農會職員繳交總統副總統連署書,且每繳回一張,即可換取每箱價值新台幣九百元之衛生紙的行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其中許○杰、鄭○惠、許○環,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二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玲則無羈押之必要,予以具保二十萬元。

雲林地檢署指出,查賄團隊將秉持公正、公平態度,全力偵辦各類妨害選舉案件,維護乾淨選風,民眾如有發現妨害選舉之不法行為,可撥打檢舉專線○八○○○二四○九九#四,賺取高額獎金,檢舉人身分及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