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6日公布112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7到9月執行結果,經抽樣檢驗219件產品,4件水產動物類及1件蔬果植物類檢出重金屬鎘與規定不符,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已無同類產品可供複抽檢驗,這些業者後續將列為加強管理對象。
食藥署指出,食品中所含重金屬可能源自天然存在或是受人類工業活動污染所致,其對於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不一,與各種金屬特性及暴露程度有關。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監測國內市售食品中重金屬含量,並參酌國人飲食習慣等,滾動式調整年度監測食品類別及檢驗項目。
食藥署指出,7至9月總計抽樣檢驗219件產品,共發現5件不合格,分別是台南永康區典佑商行巴西蘑菇初抽驗不合格,經命業者限期改正後,無產品可供複抽驗;另外,澎湖珍承商行與澎湖北辰市場陳姓攤販販售之海膽、澎湖海口峰水產販售之馬糞海膽、新竹媽媽魚竹北門市販售之白肉旗魚魚排等4項水產品,初抽驗亦不合格,經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已無產品可供複抽驗,後續將加強管理。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限期不改正者,處3萬到30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食藥署將持續規劃執行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倘經抽驗與規定不符者,則移請產品所在地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稽查輔導對象,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