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唐姓男子涉嫌持刀在電梯內打劫兩名女性,其中,一名女子負傷頑抗、唐男落荒而逃;屏東地院依強盜未遂罪判處唐男五年徒刑,可上訴。
這名有毒品前科的唐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去年十二月間凌晨,持生魚片刀尾隨吳姓及陳姓女子進入屏東一棟住宅大樓電梯;唐男見電梯內僅兩名女子,便亮刀喝令兩女交出財物。
當陳女拿出皮包內的三千六百元時,電梯門剛好打開,吳女趁機向外大聲求救,唐男見狀,竟揮刀砍斷吳女包包背帶,吳女左臂因而遭到砍傷,唐男用力拉扯包包,吳女卻負傷奮力護包,唐男搶奪未果,倉皇逃離現場。
屏東地院審理認為,唐男隨機挑選女性被害人尾隨進入大樓內搶劫,行為實屬惡劣,亦增社會恐慌,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將他判處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