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柯姓女子為取得毒品施用,竟與詹男約定以交付偽造連署書方式,換取約六千元的安非他命兩小包,遭檢警查獲,彰化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柯女等人於十月上旬,約定由詹男(另案偵辦中)提供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二包,毛重各為一點七五公克(市價合計六千元)為柯女偽造郭台銘連署書之對價後,柯女即由黃男的行動電話內身分證照片之電磁紀錄,或黃所遺留身分證正本四份,及柯女由社群網站群組中,而取得二十七人之身分證照片、資料。
詹男待柯女取得該些資料後,於十月四日晚間,在柯女住處附近,將空白的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名冊及切結連署書六十五份交付柯女,並約定以該些人之身分證照片資料,供偽造連署書。
詹男於十月十二日下午,在某超商交付甲基安非他命一包毛重一點七五公克給柯女,要求柯於同日夜間先交付二十份偽造連署書。柯女依指示偽造了二十人的連署書交給詹男,詹隨即依約交付甲基安非他命一包毛重一點七五公克給柯女為對價。詹並將該些偽造的連署書轉交給友人「十三妹」,再轉交待查上手。
檢察官審酌被告為取得毒品施用,竟偽造連署書,並於第一、第二次警詢時刻意迴護詹男,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