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今起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

南投縣113年1月1日起禁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籲業者共同落實減塑政策。(縣府提供)

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為推動垃圾源頭減量,已公告將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全縣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性飲料杯,違反禁用規定者,將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環保局長李易書於公告實施首日率隊進行飲料店業抽查,現場宣讀相關法規注意事項,並檢視業者是否配合禁用塑膠一次性飲料杯。

南投縣配合環境部減塑政策及國際減塑趨勢,公告自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全縣列管超過三百五十家飲料店(含連鎖及非連鎖)凡以塑膠材質製成的一次性飲料杯皆不可使用。環保局也於今年度舉辦研商會議向業者宣導,呼籲業者務必配合汰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預估政策實施後,每年可減少約一千七百萬個塑膠杯使用量。

李易書表示,本次政策主要是規範飲料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性飲料杯,但真正要做到減量,還是需要民眾自備環保杯。自一一三年起,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仍持續享有五元以上折扣,希望民眾多多參與,一起當個不塑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