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科能力測驗1/20起登場

學生努力準備應試。(資料照片,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一一三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於一月二十至二十二日舉行,台中市計有文華高中、台中二中、台中一中、興大附中、明德高中、靜宜大學、清水高中、弘文高中、台中女中、惠文高中等十所學校擔任試場,考生人數計有一萬五八八九名。市府教育局提醒,試場布置將於考試前一天十九日上午完成,下午二時起開放考生查看試場。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每年辦理學測,評量考生基本核心能力,成績主要做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與分發入學使用;大學校系可依其學系發展與選才規劃,以學測考科成績做為檢定、倍率篩選與採計等項目。

學生努力準備應試。(資料照片,記者徐義雄攝)

學測考試科目為六考科(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七節次,考生得自由選考,考試天數為三天。數學科分為數學A與數學B兩考科;國文科分為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及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節施測。

教育局說明,學測考試命題設計以核心素養為主軸,承續課程綱要的基本能力、核心能力與學科知識,涵蓋更寬廣和豐富的教育內涵;不以學科知識為學習的唯一範疇,強調其與情境結合並在生活中能夠實踐力行的特質,藉由評量方式測量出考生的學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