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府配合中央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第三階段加碼,一一三年托育補助,調整為每月至少一萬三千元;市府社會局表示,凡家中育有未滿二歲兒童家庭,皆可申請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但二者不得重複請領。
市長黃偉哲表示,一一三年一月起,送托至準公共化服務的保母及托嬰中心幼兒,從每月托育補助八千五百元,再調高至一萬三千元,第二名幼兒一萬四千元,第三名幼兒一萬五千元。於一一二年十二月正在領取托育補助,且一一三年一月仍符合資格者,將自動調整發放金額,不需另外提出申請。另提醒民眾,托育補助屬申請制度,符合資格的家庭,應主動至幼兒送托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社會局表示,公共托育家園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每月僅收取九千元或一萬元月費,且免收取註冊費及副食品費,若符合托育補助申領資格,一月起還可請領每月至少七千元的托育補助。
此外,只要是家中育有未滿三歲幼兒的新手父母,皆可提出申請「到宅育兒指導」服務,內容含親職示範、副食品製備、安全居家環境營造等,服務完全免費,希望增加服務多元性,提升家長育兒知能。另為提供未滿四歲幼童及家長專屬遊戲空間及托育服務諮詢,已設立十二處各具特色的之親子悠遊館,以提高親子互動品質及提升親子關係,增強家庭教養及親職知能。